為進一步加強一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管理工作,2月20日,東城生態環境分局執法人員聯合公安分局及樟村社區等工作人員在東江一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東城樟村段)進行執法巡查。本次行動共出動13人次,發出違法告知書10份。
執法行動當天,工作人員巡查發現,有10名群眾在東江南支流樟村段的一級水源保護區范圍內進行垂釣。執法人員立即制止上述群眾的垂釣行為,并對其進行了教育和普法宣傳,下發違法告知書,進行信息登記。現場垂釣群眾均認識到錯誤并即時停止違法行為。
據了解,2019年以來,我市根據國家、省有關文件要求,進一步推動每日供水量達1000噸以上或供水人口在10000人以上(以下簡稱“千噸萬人”)的鄉鎮級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市生態環境局根據水務局牽頭編制的《東莞市供水安全保障規劃》中遠期飲用水源規劃成果,結合水務局印發的《全市鎮村水廠整合工作方案》,組織完成了《東莞市“千噸萬人”鄉鎮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方案》編制工作。方案劃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嚴禁在水源保護區一級區內進行垂釣、游泳、洗衣等可能對飲用水造成污染的行為。
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包括
1.東江沿線10個河流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太園泵站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涉及橋頭、企石鎮)、市第五水廠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涉及企石、石排鎮)、石排自來水廠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涉及石排鎮)、石龍黃洲水廠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涉及石龍、石排、茶山鎮)、石龍西湖水廠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涉及石龍鎮)、第六水廠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涉及東城街道、石碣鎮、茶山鎮)、市第三水廠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涉及石碣鎮、東城街道、莞城街道)、萬江水廠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涉及石碣鎮、東城街道、萬江街道)、高埗鎮自來水廠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涉及高埗鎮、萬江街道、中堂鎮)及中堂水廠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涉及中堂、高埗、石碣鎮);
2. 14個水庫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清泉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涉及黃江、大朗鎮)、羅田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涉及大朗鎮)、三坑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涉及清溪鎮)、茅輋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涉及清溪鎮)、契爺石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涉及清溪鎮)、官井頭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涉及鳳崗鎮)、雁田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涉及鳳崗鎮)、長湖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涉及大嶺山、虎門鎮)、金雞咀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涉及大嶺山、厚街鎮)、嚇角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涉及謝崗鎮)、石鼓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涉及謝崗鎮)、簕竹排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涉及樟木頭、謝崗鎮)、上南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涉及樟木頭鎮)、牛眠埔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涉及塘廈鎮)。
為進一步加強對飲用水源的保護,各相關鎮街生態環境分局將定期加強日常巡查工作,及時制止污染、破壞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行為。
撰稿:劉秀瓊 朱莉
來源:東莞市生態環境局